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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陰市2025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意見
發(fā)布日期:2025-05-24 09:41

  5月23日,市教育局發(fā)布了江陰市2025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意見,對做好幼升小、小升初工作作出部署。

  一、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由市教育局統(tǒng)籌協(xié)調,各鎮(zhèn)街負責組織實施。澄江街道范圍內初中學校(含九年一貫制學校)、敔山灣實驗學校、華東師范大學江陰實驗學校和濱江科技城中學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直屬管理。

  二、公民同招,免試入學

  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所有公辦民辦學校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不得超出市教育局規(guī)定增設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適齡兒童少年報名。

  所有公辦民辦學校都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guī)定,不得通過筆試、面試(談)、評測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jù)。

  三、公平公正,陽光招生

  依托“最江陰APP新生入學預登記系統(tǒng)”,為家長提供“一站式”服務。

  四、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及符合我市入學條件的新市民子女。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提供二級及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向各鎮(zhèn)街教育科提出申請辦理延緩入學手續(xù)。各小學不得招收年齡不足的兒童入學。

  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yè)生及符合我市初中入學條件的新市民子女。

  五、招生辦法

  1.公辦學校

  (1)網上登記。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6月16日前通過“最江陰APP新生入學預登記系統(tǒng)”完成新生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2)現(xiàn)場驗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相關學校辦理驗證及預報名手續(xù),并領取入學通知書。

  2.民辦學校

 ?。?)6月10日-6月16日,有意愿報名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通過“最江陰APP新生入學預登記系統(tǒng)”中“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選項,進行個人信息登記,每名學生限登記1所民辦學校。

  (2)6月20日上午,開展錄取工作。報名人數(shù)未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一次性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shù)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電腦隨機派位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

 ?。?)6月20日下午,學校通過校園網、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公布錄取學生名單,并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長。

 ?。?)6月25日下午,錄取學生到學校現(xiàn)場報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現(xiàn)場報名的,視作主動放棄),在“最江陰APP新生入學預登記系統(tǒng)”完成新生錄取。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保留公辦學校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且符合在江陰市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進入公辦學校招生工作錄取流程。

  六、相關政策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應具有申請入學鎮(zhèn)街的戶籍,并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房屋(限住宅性質,下同)、實際居住地三者相符。戶籍、房屋及實際居住三者不相符的,由相關鎮(zhèn)街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招生辦法。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城區(qū)擁有房產并長期實際居住,且在城區(qū)有穩(wěn)定工作的,由市教育局和澄江街道根據(jù)學校辦學能力和學位空缺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

  3.對持有我市居住證滿3個月及以上的未落戶新市民,不設社保繳納要求,保障其子女進入公辦學?;蛘~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就讀。

  符合以上條件,有自購房產的,向房產所在鎮(zhèn)街申請入學;租賃房屋居住的,原則上由居住證所在鎮(zhèn)街根據(jù)轄區(qū)內學校生源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符合我市城區(qū)初中入學條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市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

  4.現(xiàn)役軍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支援邊疆建設干部職工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子女、港澳臺及外籍學生、高層次引進人才子女以及城市重點工程項目的被拆遷戶子女入學,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市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入學。

  5.積極推進融合教育,普通中小學要尊重殘疾兒童監(jiān)護人的選擇,不得拒收。優(yōu)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可以申請就讀市特殊教育中心校。為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門服務。涉及殘疾兒童殘疾類別、殘疾程度的認定,應以市(縣)級以上教育、衛(wèi)生、殘疾人工作部門指定的有資質專業(yè)機構確認或評估鑒定為依據(jù)。

  6.多孩家庭子女“長幼隨學”,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無錫市推行多孩家庭子女“長幼隨學”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錫教基發(fā)〔2025〕4號)精神辦理。

  七、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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